图解江歌案“罗生门”:庭审首日双方证词七大分歧
原标题:图解江歌案“罗生门”:庭审首日控辩双方的七大分歧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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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首日全记录
12月11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遇害案在日本东京开庭。面对检方的指控,被告人陈世峰只承认对刘鑫的恐吓罪,不承认对江歌的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辩护律师称,凶器是一把水果刀,案发时由刘鑫递给江歌,被告人与江歌在夺刀争执的过程中误伤江歌,致其死亡。期间,江歌多次用手肘按门铃,但在屋里的刘鑫始终没有开门。
辩方律师还提到,根据报警通话记录,刘鑫在2016年11月3日00:16报警时,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澎湃新闻根据首日庭审记录、江歌与刘鑫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此前的公开报道,初步还原了案发经过,但最终事实仍需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2016年11月2日14时20分左右,陈世峰到达江歌在东中野租住的公寓,寻找刘鑫。
15时07分,刘鑫发微信给江歌告知先前按门铃的人是陈世峰,两人同时问了对方一句:“陈世峰怎么找来的?”刘鑫称不知道。江歌嘱咐她不要开门。
15时20分,刘鑫又发微信给江歌,说陈世峰知道自己一人在家,“他好可怕”。江歌说他是跟踪狂,想要报警。
“你别报警,我在这住是不合法的,不要报警。”刘鑫回复。
15时31分,刘鑫又发微信给江歌:“你就装下班回来把他赶走,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怕房东知道。”江歌问她陈世峰再来怎么办,“他太恶心了”。刘鑫回复:“你回来就装偶尔碰到他,问他怎么知道地址的,然后警告他再来就报警。”
将近16时,江歌回到公寓,在家门口赶陈世峰走,并与其发生争执。15时54分,刘鑫给江歌发微信,让她进屋,“三叔(江歌呢称),进门。不要跟他吵,别生气。”
据朝日新闻报道,当天傍晚,住在附近的一名70岁老太看见,两女和一男在公寓二楼走廊用中文吵架。之后,三人移动到了公寓一楼入口处,争吵持续了20分钟左右。
随后,江歌和刘鑫二人离开公寓去东中野站坐车,陈世峰尾随。17时,江歌和刘鑫在新宿站分开,陈世峰跟随刘鑫从新宿站坐到神保町站,一直到刘鑫打工的地方。
在电车上,陈世峰给刘鑫发了她的内衣照,威胁称:“我可以给你妈妈联系”“我有你爸爸电话”“还有视频你想看吗?”
18时,陈世峰在刘鑫打工的拉面店,逼她复合,被刘鑫拒绝。
庭上检方陈述:
18时以后,被告人决定对刘鑫施害,准备了刀具;21时,带上刀具和替换衣服出门;23时40分到达江歌公寓,埋伏在3楼台阶上等刘鑫回家。
次日(11月3日)00:00以后,江歌和刘鑫在车站会合,一起回家;零点13分,两人回到公寓。
零点16分,被告人准备袭击刘鑫,从3楼下到2楼,看见刘鑫先进了屋,江歌喊了“我要报警”。
被告人觉得江歌是个障碍,遂起了杀意,多次用刀刺向江歌脖子,本要继续加害刘鑫,最终放弃逃走。到厕所里换了衣服,打车回家。
2时20分,江歌在东京医科大学医院抢救无效,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死亡。
辩方律师陈述:
陈世峰11月2日晚上拿着衣服出门,是因为前一天发现家里的洗衣机坏了,想起之前同学说可以到外面的自助投币洗衣房去洗,但不知道“自助投币洗衣房(コインランドリー)”的日语怎么说,他用IPhone搜索“清洗(クリーニング)”,没有找到,于是多走了两站路,还是没有找到,便放弃了洗衣的想法。
陈世峰出门的时候穿的是红色的鞋,非常显眼。
陈世峰去江歌家时拿着威士忌酒(事后法医鉴定瓶口处附着物和陈世峰的DNA一致),想去找江歌咨询与刘鑫的恋爱问题。本来想挑刘鑫不在家、江歌单独在家的时间去,但是去了之后,发现江歌不在家。
看到江歌和刘鑫一起回来,他本想放弃与江歌相谈。但看到刘鑫先上楼进去,江歌在门口看邮箱、整理雨伞,又下楼找江歌,护住whisky不被雨淋湿。
陈世峰拍拍江歌的右肩,江歌“啊”了一声,陈世峰怕刘鑫听见,捂住了江歌的嘴。
刘鑫从屋里问:“三叔,怎么了?”陈世峰不希望惊动刘鑫,更用力捂住江歌的嘴,勒住她的脖子,想把她拉走。
刘鑫开门,从门里递出水果刀给江歌,说:“三叔,你拿着这个,我好害怕。”然后,锁住了门,把门链也挂上了。
江歌用山东省的方言说了一句什么。刘鑫报警,从报警录音里可以听到刘鑫的声音:“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江歌用手肘按门铃,刘鑫没有开门。
情急之下,江歌要拿刀刺陈世峰,陈世峰抢刀,江歌反抗。两人争抢的过程中,陈世峰割到了江歌的脖子,随后江歌倒地不动,留了很多血。
陈世峰当时对自己说:“完了。”他想江歌如果还活着,将有高昂的治疗费,会加重父母的负担,所以决定自己承担后果,便又将刀刺向了江歌的脖子,想彻底杀死她,绝对不要救她。
他想着刘鑫还没有看见自己,于是逃走。
检方举证
12月11日上午10点,被告人陈世峰出现在法庭上,身着蓝色上衣、黑色裤子,头发打了发胶,面部白净,似乎比一年前报道中的照片更胖了一些。澎湃新闻观察到,他在上午的庭审中,始终面无表情;到了下午举证质证环节,一直皱着眉,几次摘下眼镜又戴上。
落座后,陈世峰首先到法庭中间确认身份信息,一一回答法官问题:“我叫陈世峰”“1991年1月9日出生”“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之前职业是大学研究生,现在已经不是了。”
11时20分,上午庭审下半场,江歌母亲江秋莲出庭,坐在检方和律师后面。她从出来后一直紧紧盯着陈世峰,但陈世峰一直面无表情,全程没有与江秋莲对视。
检方出示证据,包括江歌遇害现场照片、江歌遇害时随身物品照片等,江秋莲一开始极力忍住不哭,憋红了脸。
当看到江歌的伤口照片时,她再也控制不住,哭出了声,然后低下头,一手捂住翻译耳机,一手拿手绢捂住嘴。
根据照片,江歌身上一共有14处被刺痕迹。
下午1时10分,检方继续出示证据,证明凶器可在百元商店买到。
然后,负责解剖江歌遗体的东京大学法医学研究科教授延瀬博太郎(以下简称法医)出庭作证,分别接受了检方、辩方、陪审团和法官的询问。
法医指出,江歌的致命伤是左颈总动脉被刺,失血过多而死。他演示了致命一刀是从江歌的右颈部向左刺入,深度达6.5-8.0厘米,动脉瞬间被切开,“血像瀑布一样涌出来。”
法医称,颈部动脉被切开后,会发声困难,无法站立,失去防御能力,并在几秒内就会失去意识,达到死亡状态。根据各种刀痕判断,在受到致命伤之前,江歌躲闪了5次。
被害人脖子处有11-12刀伤口。致命一刀是6号伤口,紧挨着的是较轻的7号伤口,7号伤口与6号伤口为同一个入口,但不同出口,法医解释,这是一刀捅下去后拔出来又捅了一刀。
法医推测,刀口长达9.7厘米。警察给的数据是9.3厘米。法医称这个误差在合理范围内。
辩方律师认为两人在抢刀的过程中,江歌拿刀刺伤了陈世峰的右眼。法医认为那是旧伤斑痕。
关于被告人陈世峰脸上的伤痕,法医从照片判断为指甲抓伤,与刀伤不同。除此之外,被告人身上没有刀伤,只有脖子上有被刀鞘和刀锋擦到的痕迹。
辩方律师询问法医,江歌左手的刀伤是否可能是当刀握在她手里,被告人从她手里夺走刀时留下的刀痕。法医回答,刀痕更像是当刀刺过来时,因躲闪而留下的刀痕。
辩方认为,造成江歌死亡的是第一刀。而这第一刀是两人在争执过程中造成的过失杀人,并非故意杀人。之后的几刀确实为故意杀人,但不是致命的几刀。律师认为被告应被判定为杀人未遂罪。
检方认为,本案的争议点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陈世峰去江歌家的理由。检方认为被告为杀刘鑫去江歌家;辩方称被告人是特意去找江歌,希望江歌帮忙撮合自己与刘鑫复合。
二是刀是谁的,被告人是否在首次袭击时已经有了杀意。
检方认为本案应该关注六个方面:
第一,陈世峰回家时换掉了出门时穿的衣服。
第二,陈世峰去江歌家时,没有在自家所在的高岛平地铁站上车,而是走了两站路才上车,而且没有用交通卡,买了单次票。(如果使用交通卡,会留下移动记录。检方在下午庭审提供的证据中,有一份陈世峰从2016年10月12日到11月5日的交通卡移动记录。编者注)
第三,警方在陈世峰大学研究室里发现了刀具套。
第四,被告人到江歌家后在三楼埋伏等待。
第五,江歌与被告人脸上、脖子上的各处损伤。
第六,江歌和被告人衣物上的损伤痕迹。
对于最终量刑,检方认为主要依据五点:第一,犯罪方式的恶劣性;第二,被告人杀人意愿的强烈程度;第三,是否有计划性、有准备;第四,结果的严重性;第五,杀人动机。
刘鑫将作证
在证据不断呈现过程中,江秋莲一度靠着身旁的陪同人员低声哭泣。下午庭审开始两个多小时后,江秋莲显得疲惫,趴在桌子上。
庭审结束前,检方称明日(12日)江秋莲将出庭作证,13日下午刘鑫将作为证人以实时视频方式接受问询。
11日上午庭审结束后,微博认证信息为“刘鑫法律顾问”、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洋表示,“陈世峰已经杀害了一个女孩子,现在还想让另一个女孩子来背锅,可悲!我相信我当事人。”
下午于洋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称:“对于陈世峰的辩护律师的思路策略我不予置评,作为同行也不好评价,因为刘鑫还未正式出庭,我不方便多说。只希望媒体做尊重事实的报道,不要随意左右舆论。”
于洋称,刘鑫一定会出庭,但她不会直接露面,而是通过视频或者在其他房间参与。“她从来也没说过拒绝出庭。”于洋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是她建议刘鑫这么做,“她抑郁症很严重,我怕她崩溃。”
据于洋透露,刘鑫此次孤身一人在日本,没有家人陪同。目前她的情绪并不稳定,在询问案情的过程中几度情绪崩溃。“我托了日本的朋友,一旦她崩溃,就去陪她。”
法庭之外
11日早上7点,江歌母亲江秋莲携一束鲜花,到江歌遇害公寓门前祭拜,随后前往律所与律师会合,上午10点开庭后出现在旁听席中。
从早上7点开始,便陆续有媒体和民众聚在法院门口,等候排队取号抽签。其中有中国留学生,有在日本工作20多年的上班族,也有在日本定居的家庭主妇;还有一些十多个大爷大妈,是被媒体雇来排队拿票的。
队伍当中多数为中国人,排队的场面有如黄金周旅游景区的检票口,人群中零零散散有几个日本人,但多数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位负责推理小说的日本出版社编辑赶来参与庭审,想为创作找素材;另一位在日的自由记者高岛想搞清楚这个案子为什么在中国如此受关注,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因为男女关系引发的案件,在各个国家都很普遍,不知道为什么会引起中国全民讨论;还有在日华人、研究中日死刑对比的大学教师陈海平,想通过此次庭审考察日本对待涉外案件的处理方式。
排队过程中,大部分人都在热烈讨论江歌案,其中“刘鑫”的出现频率不亚于被告人陈世峰。
相比起陈世峰是否蓄意杀人,一位20多岁的在日工作华人何女士更关心刘鑫在这个案件中的行为。“这个案子受到大家关注,并不是因为要判陈世峰死刑,我在日本待了那么多年,我了解日本法律,死刑是不太可能的。大家更关注的是刘鑫这个角色。”
她说,2016年11月3日江歌遇害当天,正好是她的生日,所以印象深刻,但真正对这个案子特别关注,是从今年5月份江秋莲发布曝光刘鑫的文章后开始的。她表示非常期待刘鑫后天(13日)出庭,到时她会请假来法院排队抽签。
法院最终从300多名人中抽选出31名可入场的旁听席观众,其余大部分人选择在场外等候消息。中间休庭10分钟,有好几位观众第一时间出来给场外的人告知庭审细节。
从11号起,本案将持续审理5天,16、17日两天休庭后,18日继续开庭,最终在2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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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经国患“脑外伤后综合症”“杀人”——最高法案例库参照判例两则